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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六章 春风

  第三百一十六章 春风 (第2/2页)
  
  我。
  
  凌。
  
  真。
  
  天。
  
  下。
  
  无。
  
  敌!
  
  我凌真天下无敌!
  
  年轻公子又重复了一遍最后的那七个字。
  
  以确保人人都能听见,且牢记终生,死也不忘。
  
  罩住了白川的那座玲珑塔,倏忽间消失不见,被重新吸回了凌真手腕处的战神墟镯当中。
  
  白衣中年人,仗剑飞掠,试图远离此地。
  
  青袍年轻人,双手握红陌,剑光直落。
  
  那一位姓白名川的剑道君王,瞬息间已肝胆欲裂。
  
  有两股杀机。
  
  几乎不分先后顺序,朝着自己袭来!
  
  凌真的通天一剑,斩中了白川的腰身。
  
  那一根属于白川之精气神所在,修士最为坚实稳固的脊柱,被当场斫断,砰然碎开。
  
  还有一剑。
  
  这一剑,源于那个问出了“谁有不平事”的秋姓剑修。
  
  江南茅草屋十年闭关期间,秋金拂去了剑心沾染的尘埃,心境澄明,自悟出一套“十年剑法”。
  
  每一剑俱是极为罕见,用之即无的意气剑招。
  
  第一剑,入塞。
  
  父亲秋舆死后,孩童时代的秋金被迫离开天罗,进入塞口边境,来到了中原龙蜀王朝的土地。
  
  第二剑,四海为家。
  
  背井离乡的那段岁月里,秋金四海为家,天地做床被。
  
  第三剑,花开时节春满楼。
  
  辛苦度日,只图一个温饱,艰难维持生计,每天陪伴在秋金身边的,唯有老仆春满楼一人。
  
  第四剑,天上玉。
  
  修行之人皆有一条根骨,而秋金的根骨,品级之高,被端木龙骨评价为极品中的极品,为“天上玉”。
  
  第五剑,黄河之水。
  
  练剑还没几年,秋金便可凭靠着手中三尺气概,震退浩浩荡荡的黄河之水。
  
  第六剑,师父。
  
  习武已成,剑术造诣基本攀至顶点,犹不及弱冠的少年秋金,辞别师父,仗剑走天涯。
  
  第七剑,昆仑。
  
  一十九岁的秋金,扬言能当第二个独孤十三,再行剑圣之举。
  
  结果就是白白葬送了三千条修士的性命,昏厥过去后,被老春背负着下了昆仑山。
  
  第八剑,我是混蛋。
  
  一失足成千古恨,因开天失败被世人唾弃,咒骂为千古第一混蛋。
  
  剑圣是英雄,我“小剑圣”秋金算个什么东西?我是混蛋。
  
  第九剑,打条红鲤下酒。
  
  开创这一式的前天,正好老春嘴馋,说是好长一段时间没碰荤腥,秋金便跑去边上的河里钓鱼。
  
  那天运气极佳,被他意外打了一条十分肥大的红色鲤鱼,前所未有的收获。
  
  提着红鲤回家后,与老仆春满楼坐在一块儿美美的吃了一顿,以鱼肉佐酒,一老一少喝得痛快……
  
  前九式已尽数使出。
  
  第十式名为“人间无敌”。
  
  第八剑“我是混蛋”已经需要有人在旁边护法,方可无所损耗的顺利递出。
  
  第九剑“打条红鲤下酒”,更是要在胸前直接炸出一大团血花,才能斩得出来。
  
  至于这十年剑法里的最后一剑。
  
  本就是为了此生,真能开一次天而准备的。
  
  代价之大,已近乎是要让人崩坏周身的经脉,来换取那一份“人间无敌”的崇高杀力!
  
  换成别人,当然会有所顾虑和忌惮。
  
  但他是秋金。
  
  既然是秋金,就断然不会顾得上那么多,百无禁忌。
  
  手握漆黑利刃,披着一件白老虎皮裘的秋金,已然七孔流血。
  
  面部狰狞且猩红。
  
  但当下,他的内心却快意无比,似……“春风”拂面!
  
  当然,他不会知道。
  
  在天之外的那个世界,某位白虎皮老人。
  
  名字里,带个“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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