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战端起 第十章:重提法家? (第2/2页)
第一级:公士
公士,爵位名,是官之士,公家之士。公士是秦、汉二十等爵最低一级。有此爵之民,仍需要服役,只是身份略高于无爵的人。
第二级:上造
上造是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二级,高于公士,单仍需服役,上造爵位,可得两个住宅,配三头牛,蓄隶两人。
第二级上造的岁俸是一百石。
第三级:簪枭
簪枭是秦二十等爵的第三级,仍需服役,公元前186年汉代的《田律》和《户律》规定,簪枭爵位可得田三顷,住宅三个。
秦代竹简表明:在军中,每顿吃的饭菜根据爵位不同而不同,簪枭可有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干草半石。
第三级簪枭的岁俸是一百五十石。
第四级:不更
不更是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四级,有这个爵位的人,可免充轮流服役的兵卒,其他仍需要服役。
第四级不更的岁俸是二百石。
第五级:大夫
大夫是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五级,它在古代诸侯国中,在国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级,因此为一般官员的通称。第六级:官大夫
官大夫是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六级,汉代《田律》和《户律》规定官大夫可得田七顷,住宅七个。
第六级官大夫的岁俸是三百石。
第七级:公大夫
公大夫是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七级。秦朝时期民爵公大夫以上的人,见到县令、丞揖而不拜。
汉高祖令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后,第九级五大夫为高爵,可免服役,公大夫仍需服役。
第七级公大夫的岁俸是三百五十石。
第八级:公乘
公乘是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八级,因为可以乘公家的车,所以称为公乘。
秦、汉初期,从第七级公大夫起即为高爵,文帝后,公乘一下仍需服役,东汉明帝规定:赐民爵不得超过公乘。
第八级公乘的岁俸是四百石。
第九级:五大夫
五大夫是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九级,汉文帝后,五大夫以上为高爵,可免服役。
第九级五大夫的岁俸是五百石。
第十级:左庶长
左庶长是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级。
商鞅变法前秦国有四种庶长,分别是:大庶长、右庶长、左庶长、驷车庶长。这四种都既是爵位又是官职。左庶长可由非王族大臣担任。
商鞅变法后秦国官制效仿中原变革,行开府丞相总摄政务,各庶长便虚化为军功爵位,不再有实权。
第十级左庶长的岁俸是五百石。
第十一级:右庶长
右庶长是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一级。商鞅变法前秦国四种庶长之一。既是爵位又是官职,右庶长为王族大臣领政。
第十一级右庶长的岁俸是五百五十石
第十二级:左更
左更是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二级。更是指更卒,轮流服役的士卒,左更与中更、右更均以更卒之将为爵位名。
第十二级左更的岁俸是六百石。
第十三级:中更
中更是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三级,其爵位处于左右庶长和大少上造之间,商鞅改革前是职爵一体,是九卿中第二,地位显耀。
第十三级中更的岁俸是六百五十石。
第十四级:右更
右更是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四级,其爵位处于更级之中最大,仅次于少上造的高等爵位,在商鞅改革前是职爵一体,是九卿中第一,地位显耀。
第十四级右更的岁俸是七百石。
第十五级:少上造
少上造是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五级,战国初期为秦最高官职大上造的副职,掌握军政大权,同时又是爵名,自从秦惠王设立相国掌握军政大权后,主要用作爵名,汉代沿用。
第十五级少上造的岁俸是七百五十石。
第十六级:大上造
大上造是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六级,秦孝公时期是秦国国内最高官职,掌握军政大权。
秦惠王十年(前328年)仿效中原诸侯国制度设立相国一职掌握军政大权后,主要用作爵名,沿用至汉朝。
第十六级大上造的岁俸是八百石。
第十七级:驷车
驷车是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七级,驾四马之高车。第十七级驷车的岁俸是八百五十石。
第十八级:大庶长
大庶长是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八级,仅次于彻侯和关内侯。
商鞅变法前大庶长既是爵位又是官职。大庶长赞襄国君,大体相当于早期丞相。
第十八级大庶长的岁俸是九百石。
第十九级:关内侯
关内侯是秦、汉时期设置的,是二十等爵的第十九级,有其号,无国邑。
一般是对立有军功之将的奖励,封有食邑多少户,有按规定户数征收租税的权利,可以世袭。南北朝时期沿用,仅成为爵位的一种品级。
第十九级关内侯的岁俸是九百五十石。
最高级:彻侯
彻侯是秦、汉二十等爵的最高级,汉武帝时期因避讳皇帝名讳,改名为通侯,后面又改为列侯,金印紫绶,有封邑,得食租税。魏初入汉制,咸熙元年改行五等爵制。
汉朝初期列侯封邑,大的万户,晓得五六百户。封邑一般为县,东汉初有封四县者,小者为乡或亭。
法家三派:
法家三派分别为商鞅主导的法治派,申不害的术治派和慎到的势治派。
他们的区别有:
1.治国变法的具体方略不同:势治派强调加强统治者(领导层)的权力而推行变法;术治派强调统治者必须以帝王之术来控制手下以达到巩固自己权威的目的;而法治派强调绝对的法治,即凡事依法而行。
侧重点不同:法治派重法、势治派重势、术治派重术。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